AI与诗词
你用ChatGPT写作吗 昨天,一位诗友炫耀,他每天写几十首诗词,几篇作文,一小时时间。有个朋友私下对我说“大吹”,我不以为然,因为我知道,他不是自己创作,而是用ChatGPT写作。 ChatGPT是个什么东西呢? 它是一个新兴事物,是美国人工智能研究实验室OpenAI新推出的一种人工智能技术驱动的自然语言处理工具,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。它拥有语言理解和文本生成能力,尤其是它会通过连接大量的语料库来训练模型,这些语料库包含了真实世界中的对话,使得ChatGPT具备上知天文下知地理,还能根据聊天的上下文进行互动的能力,做到与真正人类几乎无异的聊天场景进行交流。ChatGPT不单是聊天机器人,还能进行撰写邮件、视频脚本、文案、翻译、代码等任务。 这位诗友称:“写文章必须得会用人工智能”“过去没有文学功底你写不出来,现在都能出口成章”“过几年就普遍了”…… 我很不耻。 对发明ChatGPT的人我很敬佩,对使用ChatGPT写作的人,我深恶痛绝。 首先,这是高级的抄袭。网络上发布着千万作家呕心沥血的创作,知名的,不知名的,涉及各个学科领域、各个行业领域,如果网上一个字也没有,再多的引用搜擎、再能耐的ChatGPT也制造不出一句话。ChatGPT是高明的小偷,东摘一句,西摘一句,拼拼凑凑,形成的文章或诗词,即使审核,也未必能检测出不是原创。 其次,就算ChatGPT不抄袭,全靠运载的文字自由排列组合,这样的组合也没什么文学性和艺术性,甚至不知所云。只不过是机械的搬运、机械的排队,它是没有温度的,是生硬的。看过几篇生成的诗词和文章,读起来味同嚼蜡。 文学是创造精神生活,它的本质,一是个人娱乐功能,二是社会功能。 笔触所及,可以是远古,可以是两极,可以是文明,可以是野蛮,恢宏与微小,温暖与寒冷,士农工商,贩夫走卒,无不各有各的风采,俱是作家眼中的风景。所谓“横看成岭侧成峰,远近高低各不同”,那就是作者不同,观察角度不同,所得感受也不同,ChatGPT有这样的识别能力?恐怕生出来的作品千篇一律吧。 对于普通写手来说,写作不过是个人兴趣。当自己苦思冥想出一首诗,完成一篇文章,那种舒畅、自得的成就感,难以用言语表达,倘若能得到读者认可,作者幸福指数飙升。倘若没有文化底蕴,投机取巧,用ChatGPT生成,这种快乐从何而来?只能说,这种人不是真爱诗词,是叶公好龙,是拾人牙慧,是附庸风雅。 文学的本质是它的社会功能。当我们自娱自乐一段时间后,你会不自觉地有了使命感。你需要重新审视:我写的作品对人们有什么意义?对别人有什么帮助?你可以揭露社会现实,了解民生民情;你可以弘扬正能量,引导、纠正人们三观的偏差;你可以介绍各方面的知识,还可以传承生产生活经验……ChatGPT根本没有调查社会现实,如何能写出自己满意的文章?这岂是几个关键词就能生成的诗文? 最近我正在看李春雷先生的报告文学《钢铁是这样炼成的》,他采访了大量的当事人,那一个个生动形象的角色,那些细致的心理描写,那些瑰丽的想象和文学的语言,你给ChatGPT输入再多的关键词,它也写不出来。 科技的进步,不是为了成全某些人不劳而获的懒汉思想,而是更多的造福人类。智能机器人已经给很多领域带去了方便,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问题。 如果航天城里那些科学家们都用ChatGPT撰写学术论文,如果各大电影公司用ChatGPT撰写文学剧本,如果上至中央下到地方,各级官员用ChatGPT写发展规划,如果国防、军事演习使用ChatGPT制定方案……未来会是什么样呢? 百度上说,截止到2023年1月,美国89%的大学生都使用ChatGPT做作业。试问,上大学的意义是什么呢?他们真正学到知识和技能了吗?他们学会了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了吗?如果这一代人全是这种不学无术的人,那国家会成为什么样子? 北京时间2023年4月20日消息,代表14万多名作家和表演者的42家德国协会和工会周三敦促欧盟强化人工智能(AI)规则草案,因为ChatGPT对他们的版权构成了威胁。 在我看来,这款软件,弊大于利,不用也罢。 沾沾自喜于自己的小聪明,事实上是断送了自我成长,你发展的空间有多大? 反正,我,永远不用ChatGPT写作。 附(来源:百度) [中国情况] 2023年4月10日,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表示,近期,ChatGPT等工具引起各方广泛关注,已有部分企业员工使用ChatGPT等工具开展工作。但是,此类智能化工具已暴露出跨境数据泄露等风险。为有效应对风险、保护客户隐私、维护数据安全,提升支付清算行业的数据安全管理水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等法律规定,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向行业发出倡议,倡议支付行业从业人员谨慎使用ChatGPT。 2023年5月,据甘肃公安官微消息,平凉市公安局网安大队侦破一起利用AI人工智能技术炮制虚假不实信息的案件。这也是自1月10日《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》颁布实施后,甘肃省侦办的首例案件。